各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、各市级社会组织,各区民政局、育才生态区管委会民政局,各相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民政部《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》(民政部2010年第39号令)、民政部《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》(民发〔2015〕89号),促进三亚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,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,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,结合我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实际,现将《三亚市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标准(试行)》和《三亚市社会服务机构评估标准(试行)》(见附件)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1.三亚市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标准(试行)
2.三亚市社会服务机构评估标准(试行)
三亚市民政局
2019年11月18日
(此件主动公开)